公积金贷款新政在我市落地,目前外地人尚不能在潍办理贷款
近段时间,一连串的新政策引起购房者的关注,而新政在我市的落地情况,市民更是关心。2014年10月2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我市也放宽了,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贷款。
缴存时间需连续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对部分贷款政策做出调整。
以前,在我市执行的贷款条件中,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才能申请贷款。21日,记者从市直、奎文、潍城等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大厅了解到,新的政策已经开始实行,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另据介绍,在对个人缴存公积金时间的计算方面,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只要在时间上前后能够接续,就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潍坊辖区内,可跨县市区办理
除了贷款条件放宽,对于《通知》里提到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问题,我市从今年11月份起,将推出潍坊市辖区内公积金缴存职工跨县市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为职工提供便利。
不过,受各方面条件限制,目前尚不具备办理潍坊市辖区以外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潍坊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该项工作需要由国家和省里对现行资金管理模式进行统一调整后才能推开。
没有公证、新房评估收费项目
对于之前网上传出的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的消息,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我市目前不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收费项目。
对由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收取费用的问题,我市已从两个方面采取了措施,以切实减轻借款人经济负担。据了解,我市2013年通过公开招标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使担保费率平均降低了57.7%;在确保风险可控、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仅规定部分潜在风险较高房屋类型的贷款需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据介绍,我市目前在开展个人公积金贷款时,有质押、保证、抵押三种担保方式供借款人选择,不属于强制性机构担保,我市现行的担保政策规定将继续执行。